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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杏脯水入喉能品出来丝丝的甘甜,果香也是淡淡的。
林书蓉说的好无奈:“还能怎么好上?也是一时冲动,和先头那个斗气呗。”
林夏青差点儿把嘴里的水给喷出来,什么?这是什么惊天八卦?
林书蓉虽然神色冷淡,但林夏青能看出来,上一段感情带给她的伤害其实很深,而且林夏青基本已经确定,刚刚被丢掉的那封信,应该多少和那位前男友有点干系。
“小夏,你记住,男的和你好的时候,你千万不能完全沉沦下去,你要时刻保持清醒,时刻让自己保持进步,像咱们这样身后空无一人的乡下姑娘,只有靠自己才能谋出一条路。
所有恋爱谈到最后,分道扬镳都是因为触及了人性里最核心的利益,利益没有得到满足,再深厚的感情,都得为那人的前途让路!”
林夏青一愣一愣,这么说……那还是个凤凰男叠加陈世美的版本?
“都过去了,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每个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
林书蓉坐在床边,手扶在写字台的玻璃板上,眉间透出些微疲倦,“至于方和平……我不该在被人背叛的时候,转头就找个人加以报复。
我挺卑鄙的,把方和平当成了报复的武器,他那么好的一个人,我不该利用他,虽然他说他甘心被我利用,并且希望被我毫无保留地利用,但现在想来,我真的好愧疚。
我们开始的起点,是源于我对另一个人的愤怒和报复,这对他一点儿都不公平。”
“传达室那封信,就是那个人寄来的?不是分手了吗,他还缠着你做什么,该不会他这么快就被甩了吧?嘁,好马不吃回头草。”
林书蓉苦笑:“瞒不过你吧?你一向很聪明的,你小时候我就看出来了,总有一天你也会是这个家里的大学生,只是这些年被家里耽误了。”
林夏青撇过这句,直接跳起来:“真是啊!”
好一个渣渣,都分完手了还寄信来,果真吃回头草来了?
林书蓉摒声恨道:“那个人算什么东西?他为了那个女人丢弃了我,现在又让那个女的写信羞辱我,他连个撒泼的女人都管不住,算什么男人!”
哦,信不是那男的写的,是那个男的现女友。
“她写信给你干什么?耀武扬威炫耀一番?”
林夏青想象不出信里的内容,但想必那俩货现在一定是过得不幸福,不然他们缠着一位已经放下的前任不撒手,算个什么事儿?这种没品的前任,惹上了就得晦气好一阵,最后拖的早就走出阴霾的自己自己,又一次元气大伤。
这就好比,好不容易过了黏黏答答的梅雨季,天刚放了晴,家家户户都拿出捂霉了的被子、衣服大洗特洗,结果还没晾干,转头天又下起淅淅沥沥的雨,虚晃一枪搞诈骗,怪恶心人的。
林书蓉起初并不觉得那女的是个变态,听说她的父亲在外交部是位级别不低的干部,没想到这种家庭还能养出来这样一位恶趣味的放□□孩儿,实在有辱门楣。
她写信给林书蓉,在信里极尽描写她和楚致远第一回做成那事儿的各种细节,言辞间放荡又处处透着傲慢与炫耀,她说楚致远衔着她的时候,她能看清他正头顶那个十分端正的旋儿,两人是怎么在最快乐的时候搂在一起激动到打哆嗦。
这些恶心的话,林书蓉捧着信的时候,完全泪如雨下,并且感觉自己受到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莫大侮辱。
她不懂为什么那个女孩儿都已经胜利抢走了她在大学恋爱三年的成果,她也早就跟楚致远说清楚了,这辈子不会原谅他,并且死生不复相见,那个女孩儿凭借良好的出身和普通人无法企及的顺畅人生,轻易掠夺走别人的伴侣,什么都该满意了,却偏偏在自己快要走出伤痛的时候,寄来一封这种恶心人胃口的信。
林书蓉一连做了好几晚的噩梦,她会梦见和楚致远在大学里最快乐的片段,回忆有多快乐甜蜜,画面一转,就有多讽刺和恐怖,他和那个女孩儿浑身赤裸地躺在一张洁白的床上,他们肢体交缠,头颅凑在一起,餍足地露出对自己的嘲笑。
有了第一封信,就有第二封、第三封……林书蓉刚开始每一封信都看,每打开一封信,她都要经历好久才能走出伤疤,和方和平在一起,就是受了其中一封信的刺激。
那会儿林书蓉已经不打算留在北京了,辞去了实习单位想给她转正的好意,把毕业后的就业方向转回了老家。
分了手,加之父亲突然离世,林书蓉的心一下空空的,可能短时间内生离死别都经历了,便觉得以后工作离家近点儿好,想家了,随时都能回家看看。
林书蓉在毕业前三个月,就坐着火车南下回到荷县,又联系了母校老师,请求老师凭借人脉,帮忙介绍一家可以接受实习生的单位。
她回荷县的第一天就遇见方和平了。
他也是县中的,比她年长几岁,个子很高,但长相并不俊美,只能算是五官方正,气质上过得去。
她回学校找老师帮忙,方和平回学校帮朋友的孩子打听中考填报县中的分数线,他的朋友一向很多的,还有不少年纪差一轮的忘年之交,朋友有年纪那么大的孩子,熟悉他的人会觉得一点儿不稀奇。
林书蓉和方和平有相同的语文老师,语文老师连着任了七八届的班主任,当着老师的面,两人就这么认识了。
方和平是什么人,从小到大,只要他喜欢的东西,就是天上的星星,家里头也想办法给,谁叫传到他这一代已经人丁单薄,寥寥几个叔伯,生的还都是清一色的女孩儿,只有他这么一柱香火可堪委以重任。
方和平虽然泡在一竿子堂表姐妹中长大,但第一次对女孩儿动心,却开窍得很晚,林书蓉的出现,便是他命中的煞星。
方和平自觉平时挺会逗女孩儿开心,那些带着女生们寻欢作乐的把戏,他应该造诣登峰,但碰上冷若冰霜的林书蓉,他真是黔驴技穷,彻底束手无策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爱一个人,就会因为那个人,而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
认识林书蓉以前,方和平觉得自己巧舌如簧,认识林书蓉以后,方和平觉得自己应该拜鹦鹉为师重新学说话,不然林书蓉听了他说的那些笑话,怎么总也不笑?
方和平追人的方式很笨,因为他从没这样豁出全部自尊地去地追一位女孩儿,一遍遍地接人下班、请人看电影、吃饭、逛公园,尽管对方被盛情邀请十次里头可能只答应一二回,方和平都跟被天上掉下的馅儿砸中似的,美死了。
有一天,林书蓉是红着眼睛来赴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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