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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一个人的旅行,两个人的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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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丽江的客栈上,一个人的丽江确实有点寂寞与无聊,客栈上贴着一些招同行驴友的小贴士,原本我是想在这里跟团,去一直向往的香格里拉等地,但是,另一个名字却深深吸引了我,就是墨脱,那地方的险难与美丽,我是从书上得知的,但是,我觉得,年轻时不挑战一下自己,难道还要等老了的时候,再做一些力不从心的傻事吗?
何且,我觉得凭我不错的体能,是应该要做一次真正的野旅,这是一种超越,对自我的超越。
去之前,我想了想,打了个电话给爸妈,让他们放心,我只是去旅游去了,过段时间就回来,不容他们细问就挂掉了,然后再打俱乐部说了辞职请求,当然那哥们急着问我实情,我便随后关了机,我觉得,我应该来一次真正的超脱。
反正我觉得那时的我一定是脑子抽筋了。
我就在那种抽筋的状态下认识威康的,威康不是老外,是纯正的中国人,威康是他的昵称,或者是网名吧,鬼知道他怎么会取这么土的网名,古铜色的皮肤,身材矫健,喜欢戴着条蓝格头巾,戴着头巾的威康确实比不戴头巾的威康帅多了,难怪他会一直戴着,就是为了装帅耍酷。
他之前是白领,搞的是服装设计,搞服装设计的男人长什么样,之前我还真是没见过,看见他之后我才知道,搞设计的男生原来也可以有男人味,当然,他已经辞职两年了,在这里流蹿了很长时间,能玩两年都能不工作,我想原因不在于他之前赚了多少钱,而是因为他家底厚吧。
当然,当白领时的威康倒是挺白净清秀的,难怪不管是白富美还是高富帅,只要进藏半年之上,那么,准成穷锉黑的土包一枚,满脸被强紫外线暴晒的雀斑,威康还好,不至于这么锉,不过,我觉得他看不出雀斑的原因,完全是因为全脸都是雀斑,不过,作为男人,我觉得倒不难看,还挺合我的胃口。
一行五个人,三男两女,一路上,我们跨过急流,路过泥泞地,呼吸着稀薄的空气,路过一个个冷僻但极美丽的村庄,跟各族村民打招呼,有时候露营,有时候,借宿村民家,过程非常辛苦,有一次,路过一个险坡,我脚一滑,滚了下去,要不是被一个树枝挡着,我觉得我这条小命就休矣,他们费力把我救起来,那一刻,威康靠我最近,我就扑在他怀里哭了。
因为,我真害怕我会死掉,我觉得我太对不起父母,旅途的辛苦,又令我非常想念张小杰,我想打电话给他,但是,那鬼地方根本就没有信号,再加上各种疲累,也不再想其它的事。
这样的旅途感觉超出我的极限了,因为,我从没连续这么多天都在野外走,从墨脱一回到丽江,我就感冒了,重感冒,发烧到39度5,那时候的我,真的好想回家,但是,那种状态,又不可能,威康一直陪着我,每晚都陪着我,给我烧小米粥,喂药,在我打点滴的时候,他的手握着我的手,让我冰冷的手一直保持着温暖的状态,这令我想到了张小杰在医院里扔下我的情景,心里一阵刺痛。
张小杰,为什么在我生病的时候,你会扔下我,但是,眼前的男人却不会,难道,他更让我留恋吗?
发烧反复了好几天,直到我烧退了下去,威康也整整瘦了一圈,我问他:“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笑着说:“很简单,谁叫我喜欢你,这是我一个人的事,你不必放在心上。”
善良的威康再一次感动了我,女人只有在两种状态下是最脆弱,一是在节日里,很多女人是在什么情人节、七夕的时候付出了人生的第一次,另一个,就是在生病的时候。
我抓住威康的手,头枕在他的胸膛上,闭上了眼睛,突然感觉到生活的静好,仿佛三毛与何西就也是这样在一起的吧。
好吧,年轻时的头脑总会有那么一两次的充血。
威康说:“你不要喜欢我,傻姑娘,我停不下来的,我还要去很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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