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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迭香与黄莺(Rosemary&adagolden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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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姓黄,在某出版社任翻译。
看多了英文小说,便西化得严重。
因为着迷Oriole的发音,便理所当然给我取中文名——黄莺。
他说黄莺是爱情鸟,样貌美丽声音动听,西方青年常拿黄莺鸟儿来比拟心中伴侣。
想当然,纯粹是想当然。
他一厢情愿地给我诸多美好寄托时,忘记找镜子看一下他与母亲的模样。
两个平庸的男女就算基因突变也生不出一只黄莺鸟——对不起,黄莺鸟儿,我侮辱了您。
女大学生都有自己的精神偶像。
我的偶像是一个模样同样平庸的女人,她叫卡森。
整个大学期间,我将她的名言“我爱你,你才得以存在”
供在心尖儿上,才得以孤家寡人却不顾影自怜的度过漫漫四年的修女时光。
大学毕业后,我在某国际公司工作。
面试那天,我遇上了大学同学罗苏,她打扮得清新可人。
我友好地与她打招呼,说:“罗苏,你也来了?”
她用眼白瞟了我一下,声音柔美地说:“哎呀,是Oriole!”
接下来等待面试的时间里,她用英文挑剔了我的衣着及脸蛋,工作人员来叫“肉丝卖锐(Rosemary)”
时,她优雅地起身,并且对我微笑,用法语说:“在这里,最好不要叫别人中文名。”
肉丝卖锐与我应聘的都是翻译,但是录用的人却是我。
听其他大学同学说,她这样解释她的落马:“翻译不过是等同于电脑的一只麦加一副耳机,长得太漂亮,档次太高,会将别人的视线从电脑本身吸引过去。”
我想她说的有理,因为,论气质相貌她都比我优秀,而且我只会英语,而她能娴熟支配英语法语。
丑女人总有遇上漂亮男人的运气。
比如简爱遇上罗彻斯特,比如黄莺遇上密冯。
密冯是我的主考官,那天,他向我自我介绍时,我忍不住喷笑:“你的英文名是不是叫B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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