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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我有意拙劣地效仿胡适等人送给叶公超先生那一套《兰姆全集》,因为那时我还没有读过常风先生的《逝水集》,尽管书摆在书架上。
只是因为我的这位朋友和我一样喜欢文学,尤其喜欢旧体诗,常常写诗,唱和往来,影响得他的孩子也很喜欢旧体诗,而且,还常和我们掺和一起,彼此交流很多。
我是看着这孩子长大的,自以为很了解他,便买了一套三卷本的《唐诗选》,在扉页上题写了一首七律赠送新郎新娘,最后,还郑重其事地盖上一枚红印章。
然后,给书系上红绸带,打上蝴蝶结,自以为比送别的什么礼物,都超尘拔俗。
婚礼在一家饭店举行,大厅入门处前,摆放着一溜长桌,上有签名册,还有一本礼品的登记册,我看见上面大多填写的是现金多少,极少的礼品,也是进口茶具、床具三件套、项链饰品等高档货。
我忽然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儿,在一堆鼓胀的礼金红包和琳琅满目的礼品中,这三本《唐诗选》并非鹤立鸡群,而是显得有些另类,甚至让我都觉得有些寒酸。
我发现,我已经完全落伍,在一个早已经不是诗的时代,还在固步自封地编织着诗的梦幻,不知道浪漫的婚礼,已经变相地变为现金收支平衡最带有礼节性的交易。
我的心里,涌出一种对不起孩子、也对不住我的这位朋友的感觉。
心想,只好日后再做弥补吧。
大约两年多以后,我的这位朋友新添孙子,小孩过百日的时候,我去庆贺,带去了红包,包着礼金,不再犯傻送什么书了。
风俗的力量很大,在潜移默化中,润物无声地改造着人们的价值观。
百日宴上,朋友特意拿出两瓶波尔多红酒,酒酣心热,喝得大家酡颜四起,热烈的话此起彼伏。
漂亮的婴儿,在妈妈的怀抱里,睁大一双眼睛,好奇地望着我们。
我已经忘记是在什么时候,应该是在我的这位朋友的孩子搬家不久,是朋友掏出一辈子积存的家底,给孩子买了一套学区房,因为他的小孙子马上就要读小学了。
我在潘家园旧书摊翻书,偶然看到这三本《唐诗选》。
如果不是风吹开了书的封面,露出扉页上的题诗,让我看着字迹眼熟,也许我也不会再翻《唐诗选》,更不会再去买。
我拿起书一看,是我写的题诗,字迹有些褪色,但印章依旧鲜红。
像是拿到了什么见不得人的罪证,连还价都没还,我赶紧买下这三本书,落荒而逃。
常风先生回忆叶公超先生的这桩往事,让我想起了自己这件往事。
叶先生的往事,过去了整整90年。
我的往事,过去了20来年。
长耶?短耶?不觉怅然。
2020年4月6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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