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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恣笑道,说话的人是她已经交往了半年的男友,平时乖巧极了,偶尔使些小性子倒也可爱,"
带你去买你最想要的首饰怎么样?"
后面的话温顾眠再听不进去了,他低着头,遮住自己微红的眼角。
尽管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画面,但是每一次温顾眠都会觉得难过。
尤其今天还在发热期内,情绪波动更是难以控制。
"
眠眠,怎么了,难受了是吗?"
丰态挂了电话,担忧询问,怎么突然就情绪低落了,应该又是发热期的负作用,幸好她今天在。
温顾眠摇了摇头,却仍旧不肯抬头,他害怕眼角的红被发现,丰恣那么聪明,一定会猜出来他肮脏的心思的,到时候他就连跟在她身后的资格都没有了。
“眠眠!”
丰恣语气顿时严厉了许多,她明明已经教过他了,不许在她面前隐藏情绪。
现在又不听话了是吗?
温顾眠一惊,连忙抬起了头,眼尾的薄红立刻暴露,丰恣又追问了一遍,温顾眠不敢再隐瞒,又无法实话实说,只好期期艾艾回答:"
不想,不想让姐姐走。
"
得到了答案,丰恣舒服了。
她佯装生气弹了下温顾眠的脑袋,"
怎么可能丢下你。
我已经拒绝他了。
我今天肯定要陪着你。
"
"
嗯。
"
温顾眠面上乖巧应答,但心中却在流泪——不是的,今天不会去但明天肯定会去的。
这世界上没有人比温顾眠更了解丰恣了。
所以丰恣迟早会丢下他的,等她结婚了,他就真的无处可去了……但这些担忧温顾眠无法说出口,因为温顾眠永远会是丰姿的家人,且只能是丰恣的家人。
这是由丰恣定下的不容触碰的底线。
温顾眠是丰恣捡回来的,所以温顾眠是丰恣的,温顾眠永远听丰恣的话。
十六岁那年,丰恣随父母一起去靖市旅游,在一个傍晚她在一个僻静巷子里捡到了一个脏兮兮的小孩,小孩浑身伤痕,还瘸了一条腿,躺在一个破损的纸壳上,像一条流浪狗。
丰恣并不喜欢狗,也讨厌脏东西,但这小孩有一双漂亮、干净的眼睛,在巷子里抬头看向丰恣时,那双眼睛里的情绪太过动人——于是丰恣破天荒带走了他。
后来,在丰恣的帮助下,小孩治好了腿,变得干净,甚至有了一个家。
然后丰恣有了一个小跟班,一个弟弟,一个家人。
温顾眠做了十一年丰恣的家人,他也忘了他的感情是什么时候变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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