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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正对面的人,和记忆中的少女,有些不一样了,但熟悉感更重。
一刀切的短发,偏分白金发色挑染烟粉,眉钉、鼻钉,唇环;
豹纹的吊带胸口处点缀着黑色蕾丝花边,银色的头戴式耳机代替项链点缀在她漂亮纤细的锁骨上;
马甲线的末端隐没在灰褐色毛绒质感的腰带之下——十分惹眼的穿搭,路过人的视线总忍不住被她吸引;
一张写着花花绿绿字迹的白板被她懒懒举着,底端边沿抵在头顶,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她终于把视线转到了这边——
鹿聆呼吸一滞,不自觉挺直了腰背,卫衣外套的帽子也推了下去。
“……她叫贝湜一。”
SHIYI。
贝湜一站在围栏后面,笑容懒惫,朝她招手。
那块写着花花绿绿个性分明的字迹的白板,白板上的内容和她的声音一起完整出现:
“WeletoNewYork.”
***
ROSE&GUN有了鼓和主唱后,还缺少象征乐队灵魂的贝斯。
没有贝斯的乐队,相当于不穿裤子出门的人类。
但除开乐队本身便是小众文化的元素,她们学生的身份更是一大阻碍。
高中生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搞乐队实属有些不务正业,但是鹿晔女士不这么认为。
鹿晔女士不懂贝斯手在乐队的作用有多么的重要,但她知道一位优秀的贝斯手首先要会弹贝斯,至于优不优秀,她相信鹿聆和初晓自有判断。
贝湜一比鹿聆还要小一岁。
因为户口登记的年份要比她真正出生的年份早两年,所以和她们成了同级生。
三个人身上同样的校服外套,也证明,她们不仅是同级生,还是同校生。
鹿晔女士很有眼力见的回避了这个场合。
鹿聆家充当训练室的地下车库内,三个人面面相觑。
“我们合奏试试?”
鹿聆看着贝湜一,试探提议:“初晓是鼓手,我是主唱,也会吉他,键盘也会一点,”
她的视线跟随着贝湜一的动作而动,声音越来越小,“你有想要弹的曲子吗……”
那时的贝湜一无比内向。
鹿聆对她的第一印象也是:不爱说话但技术过硬的高个儿甜妹
贝湜一弹得是她自己写的曲子。
——那个时候,她对于作曲的才华便已经展露,初晓和鹿聆随着她的贝斯,加入鼓点和弦以及和声,三个人默契地开始了第一场合奏。
她们合得来。
这是鹿聆在合奏后认定的事实。
ROSE&GUN解散后,高考过后,她们组成的FEVER也证明了这一点。
LUERING和SHIYI这一对“组合”
包揽FEVER的全部歌曲制作,两个人缩在简陋的录音室,用最便宜的录音设备挥洒着最真挚的快乐,但那已经是从前了。
“哒——”
鹿聆收拢回思绪,看向现在眼前的贝湜一。
亮着的平板屏幕定格在歌名《欢欣雀跃的那一天》。
这是鹿聆写给《》的歌。
demo播放完毕后,贝湜一垂眸沉思,久久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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