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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钟时间一到,他谜一样从车厢里掏出一个玩偶,红罗宾的巨型玩偶,塞到了我怀里。
我:……
又胖又高,一手抱不住,还挡住了我的视线。
我看不到提姆的脸,只能听到他的声音说:
“就用它来暂时替代一下我吧。”
我哼哼:“不要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
但内心:咦?怎么会有人主动让另一个人的玩偶形象陪暧昧对象吃饭啊?
有种微妙的,本子里被苦主亲手送到黄毛手上的女主角的感觉……啊啊啊快把这个联想从脑子里删掉!
“好吧,这次我就勉强和红罗宾一起吃了……你周末必须要补偿我,我想吃泰餐。”
提姆在车里点头,降下了全部车窗,但我被胖红罗宾挡住了大半视线,还是只能看到一个侧脸。
就算只能看到半张脸,我也看出来了他心情挺好。
虽然理智告诉我这是因为我刚才的话变相同意了周末和他去晨跑,但直觉又在提醒我,提姆高兴的另有其事。
唉,年下男大,好难懂哦。
我摇头晃脑地抱着巨大一个红罗宾进到店里,先给新朋友打包了她想要的口味,再在询问了店员后,给自己买了一块据说最不甜的联名款和一块长得最好看的。
来都来了嘛,人就是要勇于尝试新事物。
在我点单的时候,提姆送的红罗宾玩偶因为太大了占据大部分视线,我只好将它交给了一旁的店员。
店员接过玩偶时的表情也挺微妙的,我怀疑他甚至都可能不认识玩偶的本体是谁。
——没有说红罗宾人气低的意思,但是,是吧?美国佬,特别是纽约人,最爱的还是他们的美国队长和超人,后者在纽约还要退一射之地。
蝙蝠系也就一个蝙蝠侠年年超英排行榜能位于前列,其余人都在排名几十开外徘徊,夜翼可能稍微好点儿,但也不多。
可我得说,不喜欢红罗宾只能度过一个相对失败的人生了。
没错,我就是这么溺爱!
在等待打包的过程中,我无聊,就和店员聊天——
我:“红罗宾,新品,市面上还没发售呢,厉害吧。”
店员:“……厉害。”
我得意:“是我朋友送的喔。”
店员:“……好的呢。”
我毫不气馁,再接再厉:“超可爱!”
店员:“……确实。”
“……卡洛琳,该死的我们为什么在上了一晚上夜班,一天白班,并且还被辞退之后,还要来买这种贵得离谱的……饼干?”
“是调研!
调研!
麦克斯你知不知道这家店最近有多火?这可是我们的竞争对手!”
“不,其实我很早就想说了,我们拿什么和人家比?damn!
这儿真不错!”
“这个柜台可以参考,布置也……”
在我还要继续之前,门口方向传来了两个人对话的声音。
我和店员同时朝发声处看去,店员在红罗宾大团子后面探头探脑,我发出轻微的“啊”
声。
——是初来纽约时,地铁上的那对女人,也是今天健身房里造成混乱的罪魁祸首。
这就有点太巧了,偌大一个纽约竟然能接连遇到,不得上去认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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