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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还用春卷蘸苹果酱吃。
就是这种莫名其妙的吃法,老外们还说好吃死了。
孔夫子他老人家要想出国,假如不带厨子的话,一定要学会吃ketchup,这是美国人所能做出的最好的酱了。
这种番茄酱是抹汉堡包的,盛在小塑料袋里。
麦当劳店里多得很,而且不要钱。
每回我去吃饭,准要顺手抓一大把,回来抹别的东西吃。
他老人家还要学会割不正就食,这是因为美式菜刀没有钢火(可能是怕割着人),切起肉来总是歪歪扭扭。
假如咱们中国人不是要求一定把食物切得很碎,弄得很熟,并且味道调得很正的话,那就哪儿都能去了。
除此之外,还能长得肥头大耳,虎背熊腰。
当然,到了那种鸡翅膀比大白菜便宜的地方,谁身上都会长点肉。
我在那边也有九十公斤,但是这还差得远。
马路上总有些黑哥们儿,不论春夏秋冬,只穿小背心儿,在那里表演肌肉。
见了他们你最好相信那是些爱好体育的好人,不然就只好绕道走了。
假如你以为这种生肉生菜只适于年轻人,并非敬老之道,那就错了。
我邻居有个老头子,是画广告牌的,胡子漆黑漆黑,穿着瘦腿裤子跑来跑去,见了漂亮姑娘还要献点小殷勤。
后来他告诉我,他七十岁了。
我班上还有位七十五岁的美国老太太,活跃极了,到处能看见她。
有一回去看校合唱团排练,她站在台上第一排中间。
不过那一天她是捂着嘴退下台来的,原来是引吭高歌时,把假牙唱出了嘴,被台下第三排的人捡到了。
不管怎么说吧,美国老人精神真好,我爸我妈可比不上。
假如你说,烹调术不能决定一切,吃的到底是什么也有很大关系,这我倒能够同意。
除此之外,生命还在于运动。
回国前有半年时间,我狠狠地练了练。
顶着大太阳去跑步,到公园里做俯卧撑。
所以等回国时,混在那些短期(长期的不大有回去的)考察、培训的首长和老师中间,就显得又黑又壮。
结果是,过海关时人家让我等着,让别人先过。
除此之外还搡了我一把,说出国劳务的一点规矩也没有。
当时我臊得很。
现在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躲风躲太阳地养了三年多,才算有点知识分子的模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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