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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跑步后的第二天早晨,我比平常早出门,绕到街区的另一头,搭乘另一辆公共汽车去镇上。
我没有告诉自己这是为什么。
晚上我还是坐这辆公共汽车回家。
生平第一次,我没有走路看书。
我没有走路。
我还是没有告诉自己这是为什么。
另一个变化是我也没有按时跑步。
不得不这么做,万一他又出现在水库公园里呢。
如果你认真跑步,是个跑长跑的人,来自某个地方、有某种信仰,那么你得硬着头皮把整个一大片区域都纳入你的计划路线,否则留给你的只有受宗教地缘限制的路线,这意味着你不得不绕着一片小得多的区域反复跑,才能得到差不多的运动效果。
虽然我喜欢跑步,但兜圈子跑步单调乏味,会让我怀疑自己对跑步是否真有那么喜欢。
所以我整整七天没有跑步,而且似乎永远都不会再跑了。
直到有一天,我又抑制不住地想跑步。
第七天晚上,我决定再去一次水库公园,这次让我的三姐夫陪我一起去。
三姐夫不像大姐夫。
他比我大一岁,我从小就认识他:他疯狂锻炼身体,在街头疯狂斗殴,总之是个在各方面都很疯狂的人。
我喜欢他。
其他人也喜欢他。
人们一旦适应了他,就会喜欢上他。
他从来不说别人的闲话,从来不说下流话,不用下流话讥笑别人,他不讥笑任何人。
他也不会问一些颐指气使、多管闲事的问题。
实际上,他几乎不怎么提问。
至于打架,这个男人只打男人,从来不打女人。
在社区居民的眼里,他精神异常:他认为女人勇敢强悍,富有启发性,甚至是一种超自然的神秘形象。
他认为女人应该和他激烈争吵,还应该或多或少地反对他——这想法很不寻常,却是他对女人不可撼动的准则之一。
如果一个女人没有表现出神秘感或者如上品质,他对她会变得有些独裁,迫使她往那个方向改进。
这样做他自己也难受,但是他深信:在他即兴施展的暴政的帮助下,她会想起自己是谁,愤怒地要求拿回自己被剥夺的不只是跟身体有关的东西。
“那就不怎么平衡了。”
这里的一些男人说,或许是这里的所有男人都这么说。
“但如果非要存在某种不平衡,”
这里的所有女人说,“那还是让他就这样继续下去比较好。”
所以,他凭借对一切雌性生物非典型的高度尊重,在女人中深受欢迎,而且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受她们欢迎——这使他更受欢迎。
这也带来了现实的好处——我是指给我,眼下正被送奶工纠缠不休的我——因为这里的所有女人都这么看待姐夫,不只是一个女人、两个女人,或者三个、四个女人。
如果只是少数几个女人,除非她们和我们这里有权势的男人——我指我们这里的准军事组织——有关系,包括他们的妻子、母亲、骨肉皮,以及有其他某种关系的人,否则她们无法指挥公众行动,或引导公众形成对自己有利的看法。
但是,如果当地妇女都联合起来,做她们极少会做的事情——站起来反对公民、社会或者当地的环境,就能展示出一种令人惊讶的可怕力量,致使其他一些通常被认为更可怕的力量反而别无选择,只能认真对待。
这些女人会一同感激她们的支持者,这意味着她们会保护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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