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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原来高雅也可以这么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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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给人的印象是高雅到几乎远离尘世,剧情通常以帝王将相的悲欢离合为主。
诚然,这种印象是片面的,有些歌剧充满欢乐与喜感,如国家大剧院制作的罗西尼《塞维利亚的理发师》和《灰姑娘》,以及唐尼采蒂的《爱之甘醇》,虽然故事发生在遥远的国度和古老的年代,实际离我们的生活非常近。
但再近也近不过2012年上演第二轮的轻歌剧《蝙蝠》。
约翰·施特劳斯的《蝙蝠》诞生于1874年的维也纳,但百年风雨似乎没有使其带有半点过时的痕迹。
相反,貌似轻佻的题材在当下显得很合时宜。
这当然要归功于国家大剧院请来的高手所做的设计。
英国戏剧导演史蒂芬·劳利斯,以及曾任2010年拜罗伊特《尼伯龙根的指环》舞台设计师的弗兰克·菲利普·施略斯曼,构造了一个既很地道又易于穿越的世界,你可以把它当作一百多年前的维也纳,也可以视为当下的中国。
如此,德语唱词、中文对白便不会显得怪异。
发生在艾森斯坦家的第一幕堪称一出家庭闹剧,丈夫即将坐八天大牢,上路前打算“放松”
一把;妻子遭旧情人狂追,半推半就;女佣不安本职工作,尽想着出风头;律师吃里扒外或高度无能。
总之,除了窗帘布铺张一点,这个家庭基本上就是中产阶级在浮躁社会的写照。
若不是以唱为主,这一幕完全可以全盘汉化,变成中式家庭喜剧。
不过,接近舞蹈的喜剧动作为这场戏增添了莫里哀式的古典韵味。
第二幕是一场豪华派对,估计中国家庭若不动用公款很难达到这等奢华,而且我们恐怕会把豪华群舞改为卡拉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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