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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从数学问题说到我们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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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什么时候,已记不清楚了。
大概说来,约在十六七年前吧,从一部旧小说上,也许是《镜花缘》,看到一个数学题的算法,觉得很巧妙,至今仍没有忘记。
那是一个关于鸡兔同笼的问题,题上的数字现在已有点儿模糊,假使总共十二个头,三十只脚,要求的便是那笼子里边究竟有几只鸡、几只兔。
那书上的算法很简便,将总共的脚的数目三十折半,得十五,从这十五中减去总共的头的数目十二,剩的是三,这就是那笼子里面的兔的只数;再从总共的头数减去兔的头数三,剩的是九,便是要求的鸡的数目。
真是一点儿不差,三只兔和九只鸡,总共恰是十二个头,三十只脚。
这个算法,不但简便,仔细想一想,还很有趣味。
把三十折半,无异于将每只兔和每只鸡都顺着它们的脊背分成两半,而每只只留一半在笼里。
这么一来,笼里每半只死兔都只有两只脚,而死鸡每半只都只有一只脚了。
至于头,鸡也许已被砍去一半,但既是头,无妨就算它是一个。
这就变成这么一个情景了,每半只死鸡有一个头、一只脚,每半只死兔有一个头、两只脚,因此总共的数目脚的还是比头的多。
之所以多的原因,显而易见,全是从死兔的身上出来的,死鸡一点儿功劳没有。
所以从十五减去十二余的三就是每半只死兔留下一只脚,还多出来的脚的数目。
然而每半只死兔只能多出一只脚来,多了三只脚就证明笼里面有三个死的半只兔。
原来,就应当有三只活的整兔。
十二只里面去了三只,还剩九只,这既不是兔,当然是鸡了。
这个题目是很常见的,几乎无论哪一本数学教科书只要一讲到四则问题,就离不了它。
但数学教科书上的算法,比起小说上的来,实在笨得多。
为了便当,这里也写了出来。
头数一十二用二去乘,得二十四,从三十里减去它,得六。
因为兔是四只脚,鸡是两只,所以每只兔比每只鸡多出来的脚的数目是四减二,也就是二。
用这二去除上面所得的六,恰好商三,这就是兔的只数。
有了兔的只数,要求鸡的,那就和小说上的方法没有两样。
这方法真有点儿呆!
我记得,在小学读数学的时候,为了要用二去除六,明明是脚除脚,忽然就变成头,想了三天三夜都不曾想明白!
现在,多吃了一二十年的饭,总算明白了。
这个题目的算法,总算懂得了。
脚除脚,不过纸上谈兵,并不是真的将一只脚去弄别的一只,所以变成头,变化整个兔或鸡都没关系。
正和上面所说,将每只兔或鸡劈成两半一样,并非真用刀去劈,不过心里想想而已,所以劈了过后还活得过来,一点儿不伤畜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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