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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们在中国企业里发现了什么?我们发现了执法官员或黑帮老大的干股干薪,或者,发现了一张谁也不敢欺负,否则就要引起外交纠纷的洋面孔。
这些人本来与生产无关,然而,这些欧美国家视为公器或公共安全的东西,却像私人物品一样进入了中式企业合约。
试问:这样的企业应该叫什么企业?这样的社会又应该叫什么社会?再追问一句:那些干薪干股,很可能是被迫奉送的,是在送钱或送命的形势下“两害相权取其轻”
的结果,这也能算“合约”
吗?企业真是一组合约吗?如此提问,可以逼迫我们正视中国社会的特点,正视中国企业的特点,或许还可以扩大我们对一般企业性质的理解。
有了这种理解,就不难判断权势人物题字的性质了。
在我看来,许多大陆企业张挂的显贵题字,写的都是同样一句话:“我的后台很硬。”
劣币逐良币,劣民汰良民:良民的唯一下场就是惨遭淘汰?厚黑学是救命良方?
访谈者:《潜规则》里曾提过“淘汰清官”
定律,如今你又提出“淘汰良民”
定律,是否表示所有奉公守法、行事端正的人注定趋于社会劣势?以往我们认定老实的人只是吃亏,现在听起来似乎变得像是要绝种了。
难道唯有加入侵害集体利益的行列,才不会成为被淘汰的族群?当良民汰尽、残存的所有人都奉行“厚黑学”
的思考,整个社会最后的结果会是如何?中国历史上有这类的事例可供参考吗?
吴思:其实,无论是淘汰清官,还是淘汰良民,都是一种历史趋势,中间还有相当长的稳定甚至反复,并不是十年八年或者一两代人就可以完成的。
因此,中国各大王朝才能有二百余年的寿命。
从个人的角度说,老实人也未必个个吃亏。
人际关系互动是多领域多层面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并不是罕见的现象。
我所描述的,主要是专制的官僚制度下,由于代理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由于受害者无权或无力反制,造成了公共领域的报应机制的错乱。
于是,良民和清官往往不得好报,贪官和刁民往往不得恶报。
但是,在家庭中,在小团体中,在熟人圈子中,报应机制并不那么容易错乱,大家都是识好歹的。
即使不谈道德,即使以个人物质利益最大化为唯一标准,我也不认为厚黑学是高明的生存策略。
不过,公共领域报应机制的错乱,已经足以导致毁灭性后果了。
一个又一个恶人逃避了恶报,一个又一个好人不得好报,这种糟糕的社会机制,一次又一次给整个社会带来了灾难。
在中国历史上,这种事例比比皆是,几乎每个朝代都在重复同样的故事。
(本文作为《血酬定律》台湾版第一版的前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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