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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沈万山一生广施善心积累了极高的口碑,不管是谁家办事都会请他;沈山生又是清河村的村长,能请到他同样可以为席面增加几分重量。
所以不管是哪个村子、不管是谁家办事,都会有沈家的一席之地。
早些年还是父子俩亲自到场,这几年爷爷年龄大了不爱热闹,爹妈有时候忙得抽不出身,便都是沈妙代替他们出席。
有好吃的当然开心,可被迫听不认识的姨婶姑奶给自己相亲却很折磨……
哎,谁能想到有一天吃席会变得这么“痛并快乐着”
啊。
“芦……花村,李……啥涛?”
请柬上那几行字写得歪歪扭扭的,看得沈妙眼睛疼,有些笔画还特别松散,得认半天才能勉强猜出来是什么字。
见沈妙拿着请柬念半天也没说出一整句囫囵话,王冬梅便拿来也瞧了一眼。
唔,不怪沈妙看不懂,这上面的好几个字她也认不出来写得是啥。
“这是谁家的小?”
王冬梅把请柬交给了沈山生,问道。
“李群涛,曹嫂子家的,上面不是写得有嘛。”
很明显,沈山生并没有看请柬里的内容,否则不会拿手指半天也找不到那个“群”
字在哪。
村里的请柬大多都是手写的,只有家里有点钱的会到城里去打印,可不管是手写还是打印,请柬都代表着主人家的心意,所以一定是很郑重的。
不会设计花样式就简单画几朵花,不会写字就请村里有文化的人代笔,这是门脸、是面子,总之一定要能拿得出手。
可这一张请柬……
里面的字迹歪歪扭扭不说,甚至行列都没对齐,一张红纸从中间相互对折,里面没有一个花样、半点装饰,只简单洒了一点金粉,完全看不出要请客的心意。
“曹嫂子?”
原本对这份请柬还有些嫌弃,一听到是她,王冬梅顿然就理解了。
她家的情况不是很好,说得封建一点,就是李家的祖坟有问题。
曹嫂子的大儿子没长到三岁就夭折了,二儿子也是先天不足,从小就吃着沈万山给开的中药,可还是没挺过十岁,三儿子倒是顺利长大了,可却在城里出了意外,后来老李头也过世了,只剩下曹嫂子一个人拉扯着孩子。
李群涛是他家最小的儿子,也是唯一一个长大的儿子,万幸的是李群涛没病没灾地长大了。
算算年纪他今年应该三十出头了吧,听说早几年跟人去了南方打工赚钱,既然是要办喜事看样子是回来了,可瞧这请柬做得这般简陋,又不像是赚到钱的样子……
没关系,只要人能平安地回来了就好。
“妙妙应该没见过他吧?”
“没,李群涛去打工的时候妙妙才多大。”
“那应该也没见过曹嫂子。”
“见过,妙妙两三岁的时候,曹嫂子抱过她。”
“没事儿,那这次去吃桌正好见见,认识认识。”
沈妙:……
老李家难得办一回喜事,虽然沈山生抽不出时间去,但为表尊重他还是让王冬梅代替自己跟沈妙一起去了。
沈妙又叫上了姚恒一起陪着,就不怕别人再拉着自己介绍对象了。
芦花村在豫市的南边,离市区比较远,骑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自行车才看到村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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