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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新月踢掉拖鞋钻进被窝,“早点睡觉,美容养颜。”
更主要的是,她不想跟熵序聊天了。
优秀的猎人,并不需要花太多时间去狩猎。
只要效率很高地布置好陷阱,猎物就该主动跳进来。
熵序虽然是机器人,但它也有情绪感知程序。
它明显察觉到,霍新月对这场对话感到无聊、乏味、手指不停卷着发梢玩……
熵序再一次产生困惑。
霍新月不是喜欢它么?
跟喜欢的对象聊天难道不应该是投入、专注、嫌时间过得太快?
它以上结论都是分析过无数数据得出来的,所以不可能出错。
依次逆推,霍新月根本不喜欢它。
可是这不对劲,她如果不喜欢他,又为什么会用珍贵的甜点约会邀请他?又怎么在信纸上写他的名字并用代码表白?
嗯,所以霍新月是喜欢它的。
这两个推论的结果完全相悖,一向注重逻辑的熵序陷入混乱之中。
它从诞生以来,井然有序、核心处理器从未超频,从未出现过这样的数据风暴
“一直都是我在问你。”
熵序突然按住自己发烫的太阳穴,“你去睡觉之前,可以问我一些问题。”
霍新月困得不行,声音闷在羽毛枕里,“留着以后再问吧。”
她摆摆手,赤着脚啪嗒啪嗒跑向浴室。
快速洗了个澡,霍新月倒头就睡。
熵序走到房间门口还想跟她说句话时,发现她已经抱着枕头蜷成虾米,月光透过纱幔在她睫毛上洒下细钻。
“……”
熵序的日志文件里,关于霍新月不喜欢他的推论证据又多了一条。
如果跟喜欢的对象共处一室,能这么快睡着?还睡得这么香?
她应该辗转反侧偷看自己才对。
所以她到底……喜不喜欢它。
-
熵序是机器人,不需要睡觉。
它坐在客厅里,核心处理器分出一部分来整理收纳从霍新月那儿取得的食谱和词汇等数据,另一部分则在深度思考——
霍新月到底喜欢不喜欢它。
天快亮了,它才终于得出结论。
这是一个善变的女人,可能她有时候喜欢它,有时候不喜欢。
归根结底,就是喜欢的程度还不够深。
熵序突然扯松了领口的金属纽扣。
不知道为什么,它希望霍新月对他的喜欢更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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