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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自己白手起家,而不是继承了谁的遗产。
而汪正如今还不到五十岁,短短时间内积攒下这般家业,恐怕这来钱的路子也不全然是光明正大。
多少也跟山上的强梁,绿林的好汉,或者说反贼们,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
之前他应该多多少少资助过山里的反贼。
作为利益交换,至少能够保证自己的商队人马在翻越大山的时候得到安全的保障。
就他们这段时间的观察,汪家至少垄断了当地蔗糖和茶叶这一块的经营,甚至不排除他有贩卖私盐的可能。
这几样关系民生的商品,利润巨大,是一个只赚不赔的买卖。
联想到盘家兄弟在小港和太监黄仁的交易。
既然汪家可以弄到交趾国的贡品蒟酱,就说明他们已经把生意做到外国去了。
大明朝实施海禁,只有沿海的几个朝廷设立了市舶司的港口,例如广州,泉州和宁波,才能进行对外贸易。
但是交趾国却是和广西接壤的,两地居民都互有往来,甚至互相嫁娶,很难说谁越界了。
汪家应该通过这条路子,做了不少走私生意。
将大明的茶叶,盐,和瓷器贩卖到交趾。
然后带回当地的特产,作为贡品,和明朝的官员交易。
两头通吃,一本万利。
只有如此这番,才能在十几二十年内,积攒出旁人几世才能拥有的财产。
这财产的来路根本经不起细查,不然拔出萝卜带出泥,也不知道要牵扯出多少人物和官司来。
两广巡检邱子晋表示查还是要查的,不然他这趟也就白来了。
何况汪正涉嫌资助叛军,这钱不但“来路”
不明,“去向”
更是不得了,必须彻查到底。
最近这段时间,要么就是汪正对山上的资助减少,或者断绝了。
要么就是山上出了大事,导致原来约定的份额不够用了。
逼得侯大当家不得不撕破面子,作势要绑架小汪公子,来威胁汪大当家,尽快给山里补充粮草和银两。
反正不管怎么分析,汪正他就算没有亲自参加叛军,也曾出资扶持过山上的逆贼们,择是绝对择不干净的。
万达一想到今天早上跟汪正信誓旦旦说要“同年同月同日死”
,感觉可能要一语成谶了。
《大明律》里有所谓“十恶之罪”
,一为谋反,二为谋大逆,三为谋叛,四为恶逆,五为不道,六为大不敬,七为不孝,八为不睦,九为不义,十为内乱。
其中谋反就是排名第一的。
凡谋反及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诛九族。
他也不知道“结拜兄弟”
在不在“九族”
的乏味内。
但是在永乐靖难时期,方孝孺可是被诛过“十族”
的——除了亲属,连门生,以及门生的门生都被诛灭了。
永乐朝那一屠,把大明读书人的种子差点屠了个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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